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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據-2020-04-11-借款買房是讓自己成為債奴?還是成為金錢支配者?

最近常有晚輩問我,已經到了成家立業的年紀,借款買房讓一家子有個遮風避雨的地方好嗎?我相信這個問題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答案,有些人寧可每個月付租金給房東,也不願意背著房貸幾十年,有些人則是想的比較長遠,跟銀行借款也要把買房當成努力工作的目標。當然,這也取決於你的薪水有多少?能夠分配到租金或房貸的金額有多少?是否能同時維持生活水平?所以不一樣的人肯定有不一樣的答案。

依我的看法,每個月付租金當個無殼蝸牛不一定就能永遠無憂無慮,借款買房背著房貸壓力的人也不一定就日月無光,換個思考模式去聰明應用金錢,就能讓借款這件事成為人生中的「良性借款」,反而有更好的理財效果。一般不選擇買房而是租屋的人,以台北市來說,最便宜的雅房租金落在幾千元不等,套房則再高出幾千元,在不考慮結婚生子必須增加居家空間的情況下,租金佔去薪資的比例大約在1/4左右。而選擇跟銀行借款購買房子背負房貸的人,每個月繳交的貸款佔去薪資的比例大約在1/2左右。

看出差別在哪裡了嗎?如果你是選擇租房的人,除非你每個月都能存下1/2的薪資,才有可能在某一天突然決定想買房時拿出足夠的錢,而選擇租房的人往往不會把買房這個選項放在人生目標當中,自然不會規劃將1/2的薪資存下,但未來的事誰能預知?跟銀行借款買房的人就不同了,是用半強迫的方式讓自己每個月存下1/2的薪資去給付貸款,20或30年後就能擁有完全屬於自己的房產。最現實的問題,當你年華老去已無工作能力,這時候誰才能擁有一個遮風蔽雨的地方呢?

我有個朋友很聰明,冒了一個極大風險買下在新北市政府附近的三房兩廳住家,那裡的房價跟台北市不相上下,他把過去10年努力存下的錢拿來繳頭期款,然後跟銀行借款分期,每個月房貸3萬5千元,得繳上足足30年。每個月薪水只有4萬5千元的他該怎麼繳交這些借款,一個月僅剩1萬元怎麼過生活怎麼存錢?他把家裡的另外兩房分租出去,交通便利又在市中心讓他很快就找到房客,這下生活有同伴可以彼此照應,又有人可以幫忙分擔房貸借款,就是「良性借款」的最好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