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有奇蹟發生,借出去的錢,是不會自動回來的。所謂『借』,實在只是一種雅稱。『借』的理論,完全建築在『還』的假設上。有了這個大膽假設,借錢的人才能名正言順,理直氣壯,貸錢的人才能心安理得,至少也不至於毫無希望。也許當初,借的人確有還的誠意,至少有一種決心要還的幻覺。等到借來的錢用光了,事過境遷,第二種感覺便漸漸形成。他會覺得,那一筆錢本來是「無中生有」變出來的,現在要他「重歸於無」變回去,未免有點不甘心。「誰教他比我有錢呢?」朦朦朧朧之中,升起了這個念頭。「天下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當初就是因為不足,才需要向人借錢,現在要還錢給人,豈非損不足以奉有餘,簡直有背天道了。日子一久,還錢的念頭漸漸由淡趨無。
借錢,實在是介於藝術和戰術之間的事情。其實呢,貸方比借方更處於不利之境。借錢之難,難在啟齒,等到開了口,不,開了價,那塊「熱山芋」就拋給對方了。借錢,需要勇氣,不借,恐怕需要更大的勇氣吧。這時,「受害人」的貸方,惶恐觳觫,囁嚅沉吟,一副搜索枯腸,藉詞推託的樣子。技巧就在這裡了。資深的借錢人反而神色泰然,眈眈注視對方,大有法官逼供犯人之概。在這種情勢下,無論那「犯人」提出什麼理由,都顯得像在說謊。招架乏力,沒有幾個人不終於乖乖拿出錢來的。所謂「終於」,其實過程很短,「不到一盞茶工夫」,客人早已得手。「月底一定奉還」,到了門口,客人再三保證。「不忙不忙,慢慢來。」主人再三安慰,大有孟嘗君的氣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