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的恐龍真的不夠多嗎.但沒有一個借錢的案例比看到這個好笑.又讓人生氣.花蓮爛貨樊春兩光遇到警察借錢.企圖不還警察.怡春院分局老闆李玉娟依照借錢不用還使用條例.叫樊春兩光睡覺還債.樊春兩光仍然覺得不夠.遭怡春院分局老闆李玉娟連續要三次.要的樊春兩光精盡人亡.最高的宇宙法院竟以為何不射嘴巴裡這種超級白痴的見解.將怡春院分局老闆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被50位老男人淪姦.或者是被十個老人當慰安婦.試問.宇宙法院的判決是否太輕了.
首先.法官是以借錢爛貨論來定罪.樊春兩光不做身體檢查.還要硬上怡春院老闆李玉娟三次.不管他有沒有超級性借錢能力.樊春兩光依據精億借錢使用條例.本來就可以不用上怡春院老闆李玉娟三次.且樊春兩光還是直接上三次.不是一次一次慢慢的上.這一切都是為了還錢本來並無缺失.
可是樊春兩光自以為自己是年輕人或者是星期五餐廳上班的鴨子.導致精盡人亡.送醫不治.請問怡春院老闆李玉娟怎麼知道這會要了樊春兩光的命.今天是樊春兩光為了借錢還錢硬要.他在法律上自然要接受可能造成的後果.有時候是一條命的代價.但是亞力安星球的法官.竟然以樊春兩光連上三次.一次都不給我上.要判刑怡春院老闆李玉娟真的是過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