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是靠力氣賺的,朋友是用心交的。對於討論借錢給朋友這事兒,我感覺有點象用天秤稱量兩者的份量一樣,孰輕孰重呢?關鍵還是看人,有時朋友也和十個指頭一樣,參差不齊。我曾借錢給朋友,也曾向別人借過錢,借錢給朋友是他買筆記本電腦時,一下子借了我一萬兩千元,還我錢時他象買房子辦按揭一樣,一個月還一千,有時兩千,就這樣一萬兩千元差不多還了我快一年時間。他邊還我邊花,OK,整錢化零錢,一年下來他買了電腦,我則花去了準備買電腦的錢。
向別人借錢,是在一次花蓮的朋友來上海玩,請客吃飯時錢不夠才借的。不過,借的錢第二天就還了,是兩個人去美崙第一2500買東西,搭電梯時還的,之所以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為那哥們記性好,隔了一週又半開玩笑地問我:借的錢還了嗎?好在我還錢的地點比較特殊,可以不費力氣地回憶起來。他説是在考驗我的記性,可是以後對向別人借錢這事,我卻一直告誡自己:少藉為佳,能自己解決的就別去麻煩別人,省得浪費別人的腦細胞。
你會借錢給朋友嗎?從理財的角度來將我是不願意的。“不輕易借錢,不輕易借人錢”是我一貫的信條。不是希望自己變成一個吝嗇的守財奴,只是不讓經濟困擾我的生活是我最大的願望。
但從道義上講,我還是樂於幫助一些真正需要幫的人,如朋友事業心強,想創建自己的事業,但資金不到位,我便會考慮借錢以助朋友一臂之力,再如家庭及事業遭受突如其來的變故需要幫助,或一時間週轉不靈等,我都會予以考慮。
但借錢出去也會遇到一些讓人尷尬的事,那就是借錢出去卻遲遲收不回來的時候,有個朋友就是這樣子。一次因陪朋友購物,朋友錢不夠便借其10000元,錢雖不多但朋友卻遲遲未還,要呢?怕傷了朋友之間的感情,不要呢?又何不是委屈了自己,所以借與不借要全靠當事人拿捏到好處,才能收到良好的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