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律師
前幾天有人找我說
我的前男友很可怕
每個月固定還會匯錢給我
但是又發簡訊來說
要我存好以後一起買房子
他還到處宣揚說他每個月都給我錢的事
我都沒有何他有任何聯絡
我是從朋友口中得知他到處說的事
想請問大家
如果他有一天要討回他曾經給我的
我要還他嗎
他都是透過網路銀行轉帳
我從來沒有要求他給我錢
我朋友說他其實給的很不情願
他只是在做樣子給大家看
好像他對我很好
其實一切都是裝的
所以我很害怕
以後會不會要上法院
更新: 他還會到處說
我拿他的錢和別人出去玩
感覺好像是我逼他給的一樣
很可怕
不知道在耍什麼手段
每個月才2萬元弄到好像拿他幾千萬
而且才收到3次而已
感覺自己被耍了
我的朋友說要開始留一些證據
我該留什麼證據ㄋ
然後我說
1: 民法第406條贈與行為,或是金錢借貸行為,應該要先擬清。
贈與行為,只要受贈與人允受,即以發生贈與關係,受贈與人日後可以無需返還。
借賃行為,保管人須負有保管責任,日後需返還金錢。
雙方約定存款,為日後一起購置不動產,所以應依約定,負保管金錢責任,您只是保管人,不是該筆款項ㄉ所有人。
您使用自已存款戶中之存款,並不代表您使用他ㄉ金錢,在法律上他似乎已經觸犯刑法上之毀謗、傷害名譽,但您負有舉證責任
2:有句話說:謊言說一千遍,就會變成真的,這應該是男方目前想營造的
1
你會不會被告,不是你單方面所能決定的,目前的你應該是要有面對的準備,設想所有可能發生的問題,準備好應對策略才是
2
匯款給你的買屋款,既然都說是共同購屋款,且金額又不大,如果沒有想要與之共同投資購屋計劃,又何必貪這小錢
為這錢而走法院,太浪費時間了
建議還是以匯款匯回原匯款帳戶
3
從你的說法,對方心機很重,懂得利用群眾的影響力,如果真不願與之交往,把對方所知到的你的帳戶
電話
甚至地址都更換了
當無法得知你的訊息,報復的心也會減少
4
匯入的錢不論是當保管款或不當得利,將來都有可能被追回,與其時時讓對方知道自己的消息,想斷的話
早點斷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