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的借據有效期分兩類:
1、借貸的借據本身是永久有效的。只要是合法簽訂的真實有效的借條無論多久,借貸的借據本身都是有效的。
2、時間只是確保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是否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問題。借貸的借據有效期是指借條的訴訟時效,借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借條本身的效力。
關於借貸的借據訴訟時效,與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一樣要看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如果寫明了還款日期,那麽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三年。如果沒有約定歸還時間,則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
借貸的借據注意事項
一、語言問題
借貸的借據不要使用多音、多義字。我國的文化博大精深,許多漢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現象,在借條中一旦使用這些漢字,就有可能造成糾紛。
二、利息問題
借貸利率要合乎規定。民間借貸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數)。否則,超過部分的利息不受保護。
可以約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於同期銀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會支持。如果沒有約定利息,根據《合同法》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貸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間的個人借款如果沒有約定利息,就視為沒有利息。欠條,沒有約定的,也是沒有利息,但是過了還款日,沒有還的,到時可以要求按銀行利息計算利息。
三、催款問題
要及時催款。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借貸期滿後,債權及時要求債務人歸還借貸,不能礙於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時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