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那麼多篇有關借貸的文章,像是教你怎麼借貸、借貸種類有哪些等等,但好像沒有告訴過大家,有關借貸的相關法律問題。我們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如果你借貸給朋友一筆錢,但他卻把借貸來的錢用在非法用途上,這樣的借貸關係還成立嗎?還受法律保護約束嗎?但我又不知道對方借貸是用在哪也會有事嗎?這可能蠻多人都沒有想過,我必須狠狠的潑一桶冷水給那些不夠謹慎的朋友們,倘若你借貸給朋友金錢,朋友卻將金錢用在非法事物上,那麼這樣的借貸關係在法律上是無效的,極有可能你會血本無歸。
先別急著嚇自己,當你自願借貸出金錢時,明知道借貸人是為了從是非法活動,像是賭博、偽造、詐騙、走私、毒品販賣、槍炮彈藥等等,這樣的借貸行為由於被有關法律禁止而不受法律保護,就會被歸類成是非法違法的借貸關係,一個不小心還有可能因此而吃上官司,遭法院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如果對象在借貸的當下,並沒有在借據或是借貸契約書上寫明此筆金額的用途,你基於信任而把錢借給了對方,未來真的上了法院,還是可以聲明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對方建立借貸關係,以免受官司之類,至於借貸出去的錢也別妄想能夠依法律途徑要回了。
那該怎麼避免借貸關係演變成刑法案件呢?當借貸人提出金錢借貸的要求時,為了自保你必須堅持簽立借據或是借貸契約書,並在上頭清楚載明借貸人與自己的姓名身份資料、借貸的金額、借貸的時間、還款的方式、利息計算方式、還有借貸的用途必須合法,忘了提醒大家,借貸給未成年人或是已經喪失行為能力的人也是違法的,所以要特別注意。所以我們常覺得,借貸給朋友家人同事都是一種簡單的行為,也因為感情而不容易去計較太多細節,但如果能防範於未然,還是可以避免掉很多麻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