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有點長,麻煩各位能有耐心的情況下將我的問題看完,並給予我建議。
一位樊人士,位於台南租房子,由於那房子不知道甚麼原因(真正的原因我不清楚),所以房東要樊人士不要將戶籍地址登記在這。
於是樊人士就把戶籍地址登記在我朋友家,後來因為樊人士之前有房屋卡債問題,結果銀行不知道怎樣所以就把這份討債工作轉交給竹聯幫的人(銀行與這筆債務現在完全沒有關係,好像是類似這筆債務歸竹聯幫的人管理就對了!聽我朋友說是這樣!)。
後來竹聯幫的人好像依照樊人士的戶籍地址找到我朋友家,也很剛好的我朋友他們家剛好搬家,所以當竹聯的人去找我朋友時,就找不到人,於是就從鄰居探知知道我朋友在哪裡工作,竹聯的人就找到我朋友工作的地方,那幫人自稱是竹聯幫的要來討債,結果就打我朋友,造成肚子內出血。
後來樊人士有自己與討債的人聯絡,後來也橋到要負責這筆債務。
但是~那群人還是來找我朋友,並像我朋友要保護費25幾萬,那群人說隔天會過來拿這筆保護費,隔天他們真的來了!我朋友拿不出錢來就打她。
我朋友嚇到換工作,好死不死的在新工作的地方遇到以前的同事,
由於那群人還是時常到原本工作的地方找我朋友,於是他以前的同事就告訴那群人我朋友新工作的地方,找到我朋友那群人用鋁棒打我朋友,並烙下一句下一次在沒準備錢就不只是這樣,我朋友於是又辭了那份工作。到現在都不敢在去工作。
這群人變成已經不是為了那筆卡債問題來找麻煩了!而是來要小費的!
有沒有人能告訴我 我朋友到底該怎麼做?
於是有人告訴我林代書
經過林代書的幫助事情就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