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個炎熱的上午,我和財哥走在被太陽烤得灼熱的大地上。看着旁邊賣魷魚的小攤,我有些心動了。“不如,我們一人買魷魚,解解產吧!”正當這時,財哥提議了。“好啊!”我響應道。可一摸荷包才知道,我們一分錢也沒有。“我們借去?”我猶豫了。畢竟,那魷魚的確誘人。“找誰借啊!”財哥不滿的說。“咳,聽說前兩天旁邊開了個文具店,到那兒借吧!”我提議。“這……恐怕不妥吧!”我們又猶豫了半天。“沒關係,借了錢,還就行!”“那只有這樣了!”我們邊說,邊向文具店走去。
來到店門口,老闆十分熱情,當明白我們是要借錢時,老闆猶豫了一下:“借錢,嗯,嗯,……”“明天一定還!就100塊錢嘛!”“嗯,那……”起初,店主還不肯,但後來,她還是借了我們錢,臨走前,還囑咐道:“明天別忘了還錢!”搞得我們走在大街上,挺不好意思的。
唉!魷魚終於買到了,顧不了那麼多,吃了再說!於是,我便和財哥,一人買了一隻100的冰棍,狼吞虎咽的吃了起來。吃完后,我們便各自回家了。晚上,清書包的時候,我才知道,明天還要還錢!我匆匆忙忙的從錢包里拿了100錢,然後,便睡了。第二天早上,我把錢還給了老闆,沒想到,這次,老闆竟這麼和藹!還客客氣氣的,讓我多多光顧。我想,商家大都是這樣吧!回到家裡,我忽然想起來,我怎麼還了200錢啊!我應該只還100的啊!不過,我還是問了財哥,她給了店主錢沒有,她說給了。奧!這就是說,店家吞了我100!“你可以找她要回來啊!” 曉利聽后,對我說。“不,不用了。”我恍恍惚惚我回到座位上,並不是為了那100錢,而是覺得那店主太不應該了,只是用了100錢,賣掉了她的信譽。
從此以後,我便有事無事在她的店門口走走,她也不把我當回事,好像我們之間並沒有發生什麼事一樣。我也沒有在她那兒買過任何的東西,因為,她已經把她的信譽展示給我看了。是的,我看見了,她的信譽,只值100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