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廣告單上看了一篇文章
今年一月至四月初陸續借錢給一位大姊約一百萬,這位大姊是去年幫我們要回債務的人,心想她是真心要幫我們的所以在她不方便的時候我們借了這筆錢給她,她說五月底的時候會全部還給我們 ,可是現在打電話她都不接,去找她的人她也故意躲著我們,就算看到我們也會裝做不知道,因為當出借給她的時候我們沒有簽任何文件只有一位第三者,請問要如何做才能要回這筆錢呢?請知道的人幫幫忙
然後有人說
當初沒有簽下本票或借據就是相當大的錯誤了
只靠一位在場的第三者是很難證明債權的
如果真的不得已非得委託討債公司的話
你可以參考這篇文章
債務協調的詐騙手法與因應方式
文章中有提到該如何簽訂合約才有保障
委託債務催收的一個重點,絕對不可以預付費用
否則被騙的機率是非常高的
在尋求徵信社幫助之前,有幾個觀念是必須了解的
1
所有徵信社的經理都是以靠行制度的
所謂的靠行制度的意思是,因為徵信社是屬於高風險行業
一但某個徵信社經理(能直接接案的最低職位),犯了法或者詐騙客戶且把事情鬧大
徵信社就會立刻說該經理非該徵信社的員工
因為所有的經理都是靠行的,就立刻切斷該經理與徵信社的所有關聯
2
徵信公會
基本上政府立案的部分,並沒有徵信公會這種組織
而所謂的公會,只是私底下的公會
且公會又分為兩大公會,一個是X愛的,一個是X統的公會
這兩家是台灣最大型的徵信社,而兩家徵信社也互相對立
所以公會也是兩大組織底下的分公司各自組成
而其他當然還有一些小型的徵信社,這些通常是不會加入公會的
所以公會基本上是沒有太大的意義,是屬於讓消費者安心的一種組織
3
徵信社越大間越好? 成立越久的越好 ?
那可不一定,因為徵信社是靠行制度
每次一出事就會切斷出事的經理與公司的關聯,對徵信社根本沒影響
不管出多少事情,徵信社一樣屹立不搖,且永續經營的
4
該如何選擇,這部分是困難的,只能說選擇的過程真的是靠運氣
不過我的部落格中有幾篇契約範例有提到該如何簽約,我個人覺得這才是關鍵
在簽約上的兩大重點”技巧性的避免違法”+”有保障的契約”
這兩大重點將決定委託人會不會被詐騙
或者是被詐騙之後,是否能有辦法以法律途徑解決
並非每一家徵信社都能接受該契約,但只要對方不能接受就換一家吧
因為簽下對自己沒保障的契約,還不如不要委託,這個部分一定要堅持
契約一定要避免違法,也要盡量避免授意徵信社進行違法行為
有些事情要迂迴的委託,並且授權處理,因為一旦違法,就有被詐騙的可能
如果你真的需要委託徵信社,簽約的過程是最大的重點
舉例:尋人案件
尋人方式千百種,有些違法有些合法
調查對方手機號碼與地址資料屬於違法行為(妨礙秘密罪)
展開超級任務屬於合法,登報尋人也屬於合法
因此簽約時,千萬不可以寫調查電話或住址,只須寫尋人即可以避免觸犯法律
於是我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