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很難想像會有借錢不用付利息這等好事,其實,說起來利息交易的商業規則,其實是晚近的事情,截至中世紀為止,利息交易仍被視為一種罪惡,而且並非只發生於回教世界之中。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在《政治學》一書中,就對利息交易表達反對,他說:「金錢衍生金錢,猶如金錢具有生殖能力,此一概念極為怪異,故而,利息交易當予以嚴重譴責。」,但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收取利息就是罪惡的觀念逐漸式微,也理所當然地接受了「利息」的觀念及衍生的交易規則。
目前全球伊斯蘭教徒約15億人!「伊斯蘭金融」必需遵循回教律法《Shariah》的教義為前提所進行的金融交易。回教律法禁止穆斯林(伊斯蘭教徒)投資那些買賣豬肉、含酒精飲料,以及從事利息的交易、賭博、情色行業。儘管伊斯蘭世界禁止牽涉利息的交易,但類似的交易可以達到同樣的需求,以下為基本的四種類型:
1、成本加利潤銷售型(Murabahah)*
2、租賃型(Ijarah)*
3、盈利分享型(Mudarabah)*
4、股本參與型(Musharakah)*
──伊斯蘭保險事業發展的比銀行更晚,歷史不到30年,這與伊斯蘭禁止具風險或不確定性的交易有關,伊斯蘭教學者認為,人身保險是「非法」的商業行為,因為它含有「不確定性」、「賭博性」及「利息」等非法成分,如果發生危險,保險公司受損,反之,投保人受損。除了銀行市場外,根據伊斯蘭社會的古代習慣,民間有互助組織,以自願捐助的方式存放公積金,用於補貼意外事故的家庭,根據這個原則發展成為現代的伊斯蘭保險業。現今伊斯蘭保險(Takaful Insurance)發展備受市場注目,其中的關鍵字「Takaful」在阿拉伯文原義有「利益共享」及「責任分攤」的意思,如今延伸為伊斯蘭保險「損益分享」之精神,而回教保險公司也多以互助保險(mutual linsurance)型態經營。──
(摘錄自《依斯蘭金融大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