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父親節,在這個屬於父親的日子裡,有一群爸爸卻不快樂。因為這些跨國婚姻家庭中的媽媽們,因不能提出四十一萬多元的財力證明,而無法拿到身分證
「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嚴正要求廢除「移民法及國籍法中具階級歧視的財力證明」規定,以保障新移民身為公民的最基本人權。
眾所皆知,娶外籍/大陸配偶的台灣男子多數為台灣階層社會中的工農階級。許多跨國婚姻家庭為了要提出四十一萬的財力證明,只好去跟仲介業者借款,遭受高利息的吸血剝削,讓原來就不富裕的經濟,雪上加霜。目前東南亞與陸籍配偶來台,必須要「過五關斬六將」地面對移民法與國籍法中的重重刁難,包括身體健康檢查、住滿一定的居留期間、放棄母國國籍、一定的經濟條件以及中文考試等五項規範,才能成為台灣人。其中,最為困擾跨國婚姻家庭的,莫過於要提出四十一萬多的財力證明﹝或者是每月基本工資兩倍的所得扣繳憑單或五百萬的不動產證明﹞。現在經濟不景氣不要說外籍配偶的家庭了,要一般的本籍上班族家庭工作個五年、八年,能有以上的財力證明怕也不容易。許多跨國婚姻家庭為此,只好去跟仲介業者借款,遭受高利息的吸血剝削
無法取得身分證,代表著「新台灣之子」的媽媽們無法享有完整的公民資格。對於外配家庭中的爸爸來說,自己的配偶在台三、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