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的前老闆,每到年底就說公司賠錢無法發獎金.要扣員工薪水,更要員工入股拿錢出來當股東,說這樣公司才能繼續經營下去。今年更扯,員工若沒有錢,他要把房子拿去貸款,要員工和公司或是他借錢來投資公司,利息要照付,本金還要從每個月的薪水去扣除,真是太過份的老闆了。
因為我是公司裡頭唯一一個有舊年資的人,政府要公司提撥退休金專戶,我在想老闆一定是因為這樣所以才在今年用這種動作要逼我離開,員工因為沒有辦法認同要拿錢出來投資公司.所以有的被他FIRE,有的就自動離職了.而且都是當天生效。
因為公司只有我一位會計,我也在1/18提出離職,離職日為1/31,雖然知道老闆是用這種招數要逼我離開,我也是依正常手續提出離職,老闆1/20找我談,說我做到今天就好,一個星期不要來,給他時間適應沒有我的日子,若沒問題就都不用來了,若還是有問題,再來2個禮拜。我馬上反應哪有這樣的,更何況我還有6天特休沒休,都沒有計較了,更何況我都寫好離職日是1/31了,我還有其它事情要規劃,沒有辦法這樣配合,老闆說特休要讓我休完.薪水照算全薪,所以老闆要我當天接交給他.我把東西都寫的粉清楚,也都直接交接給老闆了。
尾牙那天老闆也有邀請我去.想說大家好來好去.我也送了老闆禮物.謝謝他3年的照顧,一切都粉平順。沒想到2/12老闆把薪水少了3000元給我,我打去問老闆是否轉錯錢.老闆一改口吻說,我同意讓他減薪,說什麼我沒交接,又休了特休,所以少3000是沒問題的,當下我真的氣到了,本來想說大家共事3年了,想好來好去,沒想到一離職沒有利用價值了就變了個人,說我怎麼和他計較這3000元~真是惡劣到不行,我想打電話去勞工局申訴,檢舉他薪水低報,又亂扣薪資,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