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標題,你心裡一定會想說,啥?為什麼我借貸給別人收取利息也要報稅?答案是非常肯定的,雖然說無論是親朋好友間的私人借貸,還是像銀行、民間融資的借貸服務,只要有收取利息,基本上都是需要報稅的。因為根據所得稅法裡的規定,所謂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就有包含借貸所得利息,除了借貸所收取的利息外,各種金融債券票券以及公債公司債等等,只要有含利息計算在裡面,都會一併紀錄在你的個人所得裡頭。所以不管你跟什麼樣的對象借貸或是借貸給任何人,只要有計算利息,就必須得報稅。
當然,除非你是專營借貸方面的行業,或是你個人借貸的金額非常高,如果收取利息的收入低於報稅的金額範圍內,就沒必要申報了。但相對的,專營借貸相關的公司行號先不說,如果你是個人借貸而且超過一定數字,收取利息的金額已經到了需要報稅的程度,就千萬別挑戰國稅局的查察能力了。前陣子就真的有所謂的金主因為私人借貸,每年光是利息所得就超過百萬元,被國稅局發現後,不僅需要補追稅款,還被國稅局狠狠的罰了一筆罰金。
當然你會想,我跟別人之間的借貸關係屬私人行為,我不說對方不說,國稅局怎麼會查的到?千萬別認為這樣的借貸關係不會被查覺,每年我們申報所得稅的金額會隨著你的收入誠實申報,也就是說,你申報多少的收入就依法規定去繳交多少的稅,但如果因為收取利息而被查覺資金進出不正常,或是申報的收入跟每個月實際上入帳的金額不符,都很容易被盯上,一旦被查獲可是得不償失。我個人是這麼認為的,收取利息獲得的收入,基本上不需勞務也不費心思,讓國家徵收一點稅金我覺得非常合理。
所得稅法規定應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利息所得,包括: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存款及其他貸出款項利息之所得。以上這段截取自財政部國稅局官方網站的相關文字規定,所以不要再對那些賺取到的利息收入感到僥倖,誠實並且盡快申報才是優良國民應該要有的正確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