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0-為什麼政府要重罰誘導借款買保單及用保單借款?
雖然說在台灣你去借款買保險或是用原有的保單借款都是合法的,政府單位不會限制你也不會有太多各方的規範。但是最近新聞經常報導,有一些銀行會用不正當手段鼓吹民眾向銀行借款去購買保險,或是某部分不良的保險公司及業務員會誘導民眾拿保單去借款進而再購買金融商品,這些單位及人員最後都被金管會重罰,這樣政府對於相關法規到底如何界定呢?我們平民老百姓該如何才不會淪為有心人士誘騙的對象,能夠保障自身的權益呢?
雖然說在台灣你去借款買保險或是用原有的保單借款都是合法的,政府單位不會限制你也不會有太多各方的規範。但是最近新聞經常報導,有一些銀行會用不正當手段鼓吹民眾向銀行借款去購買保險,或是某部分不良的保險公司及業務員會誘導民眾拿保單去借款進而再購買金融商品,這些單位及人員最後都被金管會重罰,這樣政府對於相關法規到底如何界定呢?我們平民老百姓該如何才不會淪為有心人士誘騙的對象,能夠保障自身的權益呢?
人的一生當中借貸背負債款的情況很常見,當學生的時候可能有學生貸款,進入社會後可能會有車貸、房貸、信貸等等,真正可以一次付清大筆款項的能力對於小老百姓來說都很高的困難度,所以身上背債有借貸紀錄的經驗應該人人都有。但是如果在有借貸負債的情況之下還能存錢甚至投資呢?正常來說,只要你有固定的工作薪水,借貸負債的對象不是很多,金額也不會太大,在收入分配上其實都綽綽有餘。只要能夠做出正確的規劃,也要改變對金錢的觀念與消費的習慣,脫債自由的日子就離你不遠了。
當你遇到借錢不還的狀況,證據搜集齊全了,各項因素也都考量好了,如何透過法律途徑把錢討回呢?上篇有提到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一般人都認為這麼專業的文件一定要交給專業的律師或是專人撰寫,其實並不是一定的,存證信函最主要的目的還是在於表明自己債權人的立場,然後要求對方在設定的時限裡出面處理或是給予回應,基本上是通知對方的作用,而存證信函本身則是沒有法律效力,而是證明「你曾經透過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還錢」這個動作。當債務人收受存證信函卻仍然賴帳不理會,這時候就可以正式進入法律程序。
上一篇講到在借錢之前所要懂得的法律小常識,其實在最完美的狀況下就是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但如果你很倒楣遇上了借錢不還的壞蛋時,該怎麼透過法律途徑自救呢?首先最最重要的就是證據,你與債務人之間的借錢關係需要被實體的證據所證明,這樣一來上了法院才能順理成章的追討你的錢。這也是為什麼我在上篇文章一直強調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的重要性,白紙黑字加上雙方的簽名就足以讓法律為你討回公道,正確填寫的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甚至是本票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上一篇講到在借錢之前所要懂得的法律小常識,其實在最完美的狀況下就是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但如果你很倒楣遇上了借錢不還的壞蛋時,該怎麼透過法律途徑自救呢?首先最最重要的就是證據,你與債務人之間的借錢關係需要被實體的證據所證明,這樣一來上了法院才能順理成章的追討你的錢。這也是為什麼我在上篇文章一直強調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的重要性,白紙黑字加上雙方的簽名就足以讓法律為你討回公道,正確填寫的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甚至是本票都是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