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奇美電財務長陳彥松鄭重澄清:「外界傳言有諸多錯誤,大陸銀行貸款並不是舊奇美電和群創合併前的貸款,而是新奇美電於合併後才陸續借款的。」
為何奇美電需要在大陸借款六百億元?陳彥松解釋,「去年開始,奇美電陸續向大陸四大國有銀行和部分城市銀行貸款,用途多樣,有些支付員工薪水,購買材料、開帳等,屬於短期借款,並非單筆而是多筆借款。」
業界分析,奇美電在大陸的液晶面板產線主要以模組及後段組裝為主,需要高資本密集投資的前段生產線主要都在台灣,因此大陸借款主要用來購置材料及發給員工薪水所用,等銷售款項回流後,再還給大陸銀行。
儘管如此,外界仍疑惑既然用途正當,為何不清楚揭露?嘗試在奇美電子去年第三季合併報表裡找答案,除了二五三三億元(含一年內到期金額和聯貸銀行主辦費)的長期借款詳細揭露借貸期間與金額,八○三億元的短期借款,既未明列債權人,也無任何解釋,對比一○年九月底奇美電的短期借款僅二四○億元,過去一年內短期借款增加五六三億元,與陳彥松解釋向大陸銀行融資六百億元的說法兩相對應,幾乎可說過去一年奇美電的資金活水多靠大陸銀行供給。
確實,過去一年來,奇美電兩大股東漸行漸遠,在各項議案上看法相差甚遠,更別說用實際行動金援奇美電。即使奇美電高層辛苦為聯貸案奔走,卻沒有任何進展,加上美國、歐盟反托辣斯案的罰金接連支付上百億元巨款,讓奇美電資金水位拉警報,是否在此考量下,最後不得不跨海向大陸銀行尋求資金支援,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