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很好的問題,我們常借款給對方的原因,不外乎是人情壓力、情感勒索,甚至是因為自己的不好意思所以無法拒絕借款出去,但這些都是非常不正確的借款觀念。對我來說,我願意借款出去的只有四種人,一是對方的人品是我認可的,二是對方擁有很好的信用紀錄,三是對方具有足夠的賺錢還款能力,四是借款的理由不是以債填債而是借款投資生財。除了這四種人,我一律不會借款出去,哪怕對方是自己的親朋好友,我永遠堅持這個信念。
就拿信用紀錄來說,如果一個人跟我金錢往來的過程中都是說的到做不到的,再加上卡債累累銀行關係惡劣,你會借款給他嗎?我想是不會的。我一位同事就是這樣,很喜歡跟身邊的人一次幾百元的借,不提醒他還會忘記歸還借款,不然就是幾百元拖個幾個月才還,這樣的借款誰願意?足以的還款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人都有可能遇到一時不方便需要借款的時候,但救急不救窮,如果對方擁有足夠的還款能力,只是一時需要一筆應急的借款,那這個忙有什麼理由不幫呢?
有了願意借款的四種人,當然也有不願意借款的四種人。一是心術不正的人不借款,二是把承諾當口頭禪說話不算話的人不借,三是借款拿去投資非法項目的不借,四是沒有規劃借款流程及還款方式的不借。很多不務正業或心術不正的人,看一下他的表情和眼神就會有不同的感覺,不管他今天對你多麽信誓旦旦,你也千萬不要相信他。有些人則是隨口承諾他人卻永遠做不到的,也請他離你遠一點不要有金錢上的關係。至於把借款運用在投機或是非法行為上的,更要特別小心,都有可能受到牽累因而觸法。
也正因台灣人都特別具有人情味,所以有關借款的牽扯與糾紛也特別的多,常有客戶跟我抱怨他借了誰多少錢,借款出去都收不回來等等,都是因為沒有堅持住原則,什麼樣的人可以借款?什麼樣的人不可以借款?如果心裡都有一把尺,也能夠有自己的想法與堅持,把錢借給對的人,也是一種培養情誼與信任最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