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2-借款屬合意行為不得逼迫,一念之差後果差很大
昨天看了一則新聞讓我差點笑到從椅子上跌下來,有名男子在去年的時候到一間遊藝場,向女店員要求借款,結果店員說要詢問過店長,男子便惱羞成怒拿玩具手槍指著女店員,逼她把櫃檯的現金交出來。關鍵來了,男子拿了現金之後,逼迫女店員寫借據讓他簽名便離去,後來這名男子被警方逮捕也正式被起訴,法官覺得男子拿玩具槍脅逼女店員,而且不讓她撥打電話及報警,已經造成女店員身心恐懼的程度,以強盜罪將他起訴,重判5年6個月有期徒刑。
昨天看了一則新聞讓我差點笑到從椅子上跌下來,有名男子在去年的時候到一間遊藝場,向女店員要求借款,結果店員說要詢問過店長,男子便惱羞成怒拿玩具手槍指著女店員,逼她把櫃檯的現金交出來。關鍵來了,男子拿了現金之後,逼迫女店員寫借據讓他簽名便離去,後來這名男子被警方逮捕也正式被起訴,法官覺得男子拿玩具槍脅逼女店員,而且不讓她撥打電話及報警,已經造成女店員身心恐懼的程度,以強盜罪將他起訴,重判5年6個月有期徒刑。
曾經有個長輩當著很多人的面前誇讚孫子的高中同學很聰明、很懂事,孫子在一旁心裡十分不悅,在學校時的成績他一直都是班上的前幾名,後來還考上了國立大學,他的高中同學只不過進了一般的私立學校。當他氣沖沖的質問爺爺為何誇讚別人而不是成績優秀的自己時,長輩的答案讓我至今都印象深刻,他說:「聰明人跟普通人的差異,不是在於學歷的高低或是名校的加持,而是思維方式不同閱歷不同,而這樣的不同,造就了更精彩更智慧的人生。」
上一篇講到在借錢之前所要懂得的法律小常識,其實在最完美的狀況下就是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但如果你很倒楣遇上了借錢不還的壞蛋時,該怎麼透過法律途徑自救呢?首先最最重要的就是證據,你與債務人之間的借錢關係需要被實體的證據所證明,這樣一來上了法院才能順理成章的追討你的錢。這也是為什麼我在上篇文章一直強調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的重要性,白紙黑字加上雙方的簽名就足以讓法律為你討回公道,正確填寫的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甚至是本票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上一篇講到在借錢之前所要懂得的法律小常識,其實在最完美的狀況下就是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但如果你很倒楣遇上了借錢不還的壞蛋時,該怎麼透過法律途徑自救呢?首先最最重要的就是證據,你與債務人之間的借錢關係需要被實體的證據所證明,這樣一來上了法院才能順理成章的追討你的錢。這也是為什麼我在上篇文章一直強調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的重要性,白紙黑字加上雙方的簽名就足以讓法律為你討回公道,正確填寫的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甚至是本票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寫了那麼多有關借錢的文章,我想想還是把一些有關這方面的法律小常識整理給大家,畢竟人都有需要借錢救急的時候,無論對象是親朋好友還是同事,先把借錢的相關法律都摸清楚了,才能在借錢的時候也保障自己的權益。在借錢給別人之前,其實以我的經驗來說,要有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的心理準備,所以,如果你不是真的有那筆閒錢,或者是你絕對要求對方要清償款項,真的就不要跟任何人有借錢關係。否則未來如果真的遇上了借錢不還的狀況,傷了彼此感情事小,要頻繁的上法院打官司才是最麻煩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