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據-2020-04-01-借錢借到走法律途徑怎麼辦?–(上)
為了能夠保障自身的權益,我在很多文章裡都有寫到借錢時所需要注意的事項,但是一旦真借錢出去卻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時,你該怎麼辦呢?這種狀況相信大家都有遇過或是耳聞過,當然我們希望大家借錢給親朋好友時,最終都不要走上法律一途,如果真遇上了該如何處理呢?有關返還借款的民事訴狀該怎麼寫呢?先提告還是先調解呢?做哪些事前準備才能把錢完整地要回呢?
為了能夠保障自身的權益,我在很多文章裡都有寫到借錢時所需要注意的事項,但是一旦真借錢出去卻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時,你該怎麼辦呢?這種狀況相信大家都有遇過或是耳聞過,當然我們希望大家借錢給親朋好友時,最終都不要走上法律一途,如果真遇上了該如何處理呢?有關返還借款的民事訴狀該怎麼寫呢?先提告還是先調解呢?做哪些事前準備才能把錢完整地要回呢?
現在買車買房都不是一般薪水階級負擔的起,就算申請分期付款,除了冗長的貸款期數外,一開始的頭期款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大多數人會求助於父母,就拿我朋友來說,計劃今年年底跟愛情長跑了八年的女友結婚,但小倆口並沒有什麼存款,目前也都居住在爸媽名下的房產中,無論是購買屬於自己的小窩,或是婚禮的籌備,對他們都是很大的負擔,於是朋友就跟父母借錢來支出婚禮的費用跟房子的頭期款,父母雖然一口答應借錢,但也衍生出不少問題。
我常常強調各位一些借錢時應該注意的事項,例如說像是必須簽署借據、設定質押擔保品或擔保人等等,但也只能夠讓這些動作去保障你的借錢權益,一旦真的發生了對方借錢不還,必須得走法律途徑的時候,到底該怎麼辦才能將錢追討回來呢?在以往的法律流程中,雙方得先到地檢署開庭,再到所在區域的鄉陣市區公所附設的調解委員會那去進行調解,光想到這些流程所需要花費的時間跟人力,真的讓人心累啊!
寫了非常多有關借貸契約的文章,還是有朋友會問說,借貸契約到底要怎麼寫才能完美保障自己的權益,其實我老實的告訴大家,借貸契約只是一種證明兩者借貸關係存在的紙本合約,如果真想完美保障自己的權益,我會勸說你根本不要借錢出去。畢竟雙方如果出現借貸糾紛時,借貸契約僅能提供為證據,所有的訴訟流程及等待時間既繁雜又冗長,能夠做到完美保障也是不太可能的。
每到年底有關借貸的行業生意就會特別好,我在文章裡也常提到最近打電話進來諮詢借貸相關的客戶真的比較多,也正因為農曆年前需要資金需要借貸的族群增加,所以對於有這方面需求的朋友還是得多加注意。上週末抽了個空去鹿港天后宮拜拜,想為自己跟家人朋友的身體健康祈福,在路口等待紅綠燈的空檔,有派發小廣告的工作人員來敲窗戶遞廣告DM。這應該是民間借貸公司的廣告,寫著低利息、低門檻等標語。